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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市博爱医院向社会公开承诺

为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,纠正医疗服务领域中的不正之风,努力塑造诚实、守信、规范经营的行业新形象,十堰市博爱医院向社会郑重承诺:

1. 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“红包”、物品。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,于24小时内上交本单位指定部门。

2. 拒绝接受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、一次性卫材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回扣、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。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报告有关部门。

3. 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、治疗、购买药品,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等,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。

4. 开药、仪器检查、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等,拒绝收取开单提成。

5. 根据患者病情,规范开药、合理检查,不开大处方,不做不必要的检查。

6. 礼貌接诊,文明待人,热情服务,态度和蔼,不推诿、训斥、刁难病人。

7. 执行医务公开、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,尊重患者的选择权、知情权和监督权。

8. 执行患者住院“费用清单制”,不分解收费,不超标准收费,不自立项目收费。

以上承诺内容,以优化服务质量,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,接受社会各界共同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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